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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哥大没出来之前,口袋里插一支金星钢笔,都是土豪的象征,有点身份的领导干部口袋都要插上一支。

        售货员看着李和在那发呆,不满意的道,“金星,55,买不买啊,别挡着道,后面还有人买呢。”

        李和想了想对何芳道,“算了吧,不买,那么个小孩子用着这么贵东西太招眼。”

        可不是太招眼吗,一支钢笔就抵得上普通工人几个月的工资,一个小孩子拿在手里总归不合适。

        “包起来,我买了,给我选个漂亮的盒子。要那个紫红的盒子。”哪知何芳直接从口袋掏钱给售货员,没理会李和的话。

        李和无奈,只得道,“你自己用吧,她一个小孩子,用那么好干嘛。”

        何芳把包装好的钢笔拿在手里,不屑的道,“你哪知道小姑娘的心思,哪怕在学校里不好用,放在家里看着都是高兴的。”

        两个人又买了一些作业纸和草稿,才去结账,这次李和结账,总共也才3块8毛钱。

        去邮局寄东西的时候,何芳执意要把钢笔一起塞到包袱里,“我送她的行不?”

        二话不说,把钢笔盒子塞到了包裹里面。

        李和顶不过,只得又填了个电报,交代老四不得带到学校去。

        其实老四倒是不必交代太多,一辈子都是个省心的,起码在读书这个事情,李和一辈子没为她操过心,李和参加工作后也只是每个月给他学校寄个5块生活费。一路上初中,升高中,都很顺当,虽然后来只是考了医科大专,但是在八十年代,一个姑娘家能考上大专也是轰动十里八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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