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执行人”一词在此遗嘱中应包括任何适时行为的财产个人代表。有此行为的个人无需签署任何契约。
我在此授予我的执行人完全权力在任何时间出售、出租、抵押、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财产,不论是不动产,还是个人财产,以继续企业贸易、购买资产、购买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或为以上目的而缔约、履行或交付契约、合同、抵押、抵押证劵或其他必要的形式。另外,我赋予我的执行人完全权力对财产基金以任何形式的财产、不动产、个人或混合财产进行投资、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公司债务,首选或普通股,对信托基金投资和投资公司股份的投资,以及由共同执行人管理的任何普通信托基金。
六、除了在遗嘱中提到的信托基金外,我有意识的将盛田家族和索尼株式会社财产权和管理权交由我的女儿盛田芳子继承。
七、在我去世时,如果我拥有东京以外的房产,或者享有东京以外房产的收益需要做附加遗产监管,我指定我的遗嘱执行人作为这些财产的附加遗产监管人。
在签名时间下面,盛田昭夫还宣布,以上的5页,包括我们签名作为见证人的那页,将会成为他的遗嘱,并且要求弟弟和妹妹作为他的遗嘱见证人。
下面有盛田昭夫的亲笔签名,还有遗嘱执行人的签名。
可以确定,这是一份真实的遗嘱,遗嘱是盛田昭夫所写,或者是他授权书写的。
友美道:“就算那个幕后人知道遗嘱的下落,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将遗嘱拿走,你已经先来了!
杨大波忽然抬起头,盯着她的眼睛,道:“也许并不是他没有来得及拿走。”
友美道:“不是他是谁?”
杨大波道:“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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