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仆将人迎了进来,果然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个头高高,笔直如孤竹,面庞白皙清瘦,五官明朗端正,乌油油的头发整齐地束起,戴着学子的布巾,身上的布衣打着补丁,却是极整洁平熨。做着那样脏乎乎的事,动作利落,收拾完扯下肩上的帕巾擦汗,无意转眸恰看了她一眼,点了一下颔,以示尊敬,然后转头提着木桶出门。
她的脸火烧似地烫起来,一直烧到了耳根。
夜里,梦到了他。
第二日,他没来,老仆说:“咱们家三天收拾一次。”她问老仆可认识他,老仆笑说:“他家从前可是咱邑县闻名遐迩的,世代读书人家,这哥儿他爹中了两榜进士,咱这儿人少地贫,五十也出不了一个进士,全县的人都跑去看,骑着高头大马,戴着大红绸,可神气呢,后来也不知怎的,被罢官了,回来教书,家里也就没落了,这孩子怪可怜,他爹扔下一家出去参军,听说死在了外头,他这才辍学忙活着养家糊口。说起来,真是个英俊的后生,可惜了。”
数着指头到了第三天,他果然来了,还是那身衣着,依旧干净无逅,衣线整洁,领口的中衣白净的让人不敢相信,通身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温文儒雅的气韵,她想,读书人都是这般品格吧。
还是转眸望了她一眼,点一下颔,离去。
她开始朝思暮盼见到他。
苦等了三日,终于又来了,娘在院中捂着鼻子扔去两个铜板,然后他就走了。
站在西屋门口,眼睛发酸,心里在淌泪,什么时候能跟他说上一句话?让他知晓娆娆的心意,他会不会觉着一介女子喜欢一个男子是轻浮无耻?他会不会看不起贱籍女子?
夜里跪在地上祈求上天,让他也喜欢我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