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那个委托人真的该死,他也会即将全力的去辩护。
这本身就是他身为律师的职责。
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正义?
抱歉,他的‘正义’就是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就如同法律的‘正义’应当交给法官来决定。
维护大多数公民的‘正义’是警察的事情一样。
当然,‘义警’会更加的纯粹一点。
但也更不受规矩。
所以,被他的委托人活活打死,不是应该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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