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处处都是透出了一种暴发户的气质。

        他的手上带着金表,手指上面也是带了好几个戒指,上身穿着一件碎花的衣衫,手机也几乎是隔天就会换上一个。

        他就是这住这里的房客,当然也是花了大价钱,非是要吃陆薇亲手做出来的东西不可。

        “你已经喝了三杯了,丁一枫,你再是这样喝会拉肚子的,到是我可不管你了。”

        陆薇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就招来了这么一个客人的,就像是牛皮糖一样,死活也都是打不走,骂不哭的,就这样粘了她很久了,她走哪里,他就跟在哪里。

        陆薇对此也是无奈,她明白这个丁一枫是抱着什么心思的,只是要说抱歉了,她对他,实在是生不出来那样的感情出来,就算他在这里再是住上一年,两年,五年也都是不可能让她动心。

        别人都是说,烈女怕郎缠,陆薇并不是其它的女人,好的性子不是太容易妥协的。

        她不喜欢的,就是不喜欢,就像是她自小至大,都是跟妈妈一样,不喜欢吃肉,到了现在仍然是一样,这个丁一枫,根本就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她喜欢……

        对了,她喜欢什么呢?

        突然的,她的脑中似乎多了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而她连忙的摇光了这些不应该出现的心思,再是拿过了一个水果,开始快速的削起了皮,她的手速十分快,几乎都是看不清她到底是怎么将这个水果给切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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